2017年以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在持續推進,從國家到地方政府,均出臺了相關政策標準。今天我們就來一起回顧下,在土壤防治領域都有哪些指導條例。
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政策一覽
自2016年“土十條”頒布,到去年年底《農業面源污染土壤治理》出臺,再到2017年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臺,我國土壤污染防治頂層設計不斷完善。其中,國家出臺的標準有3個。在此基礎上,各地紛紛出臺地方版防治條例。
【國家層面】
《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
1月18日,環保部發布《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土地使用權人、土壤污染責任人、專業機構及第三方機構的責任,并從開展土壤環境調查、土壤環境風險評估、污染地塊風險管控、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以及治理與修復效果評估五方面作出具體管理措施。
《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
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在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防治結合、風險管控等總體思路下,草案根據土壤污染及其防治的特殊性采取了分類管理、風險管控等有針對性的措施,并規定了具體內容。目前,草案二審工作正在準備中,距離正式出臺已為時不遠。
《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
9月25日,環保部、農業部聯合制定發布《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從土壤污染預防、調查與監測、分類管理以及監督管理作詳細闡述,將為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對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防控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地方層面】
《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月3日,《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臺,確定了土壤防治的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并強調各區在充分落實各項土壤污染防治任務的基礎上,根據區域特點,因地制宜貫徹實施。
《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據方案,到2020年,湖南省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建設用地和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局部突出污染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建設用地和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及隱患得到全面管控。
《西藏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
方案堅持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突出重點區域、行業和污染物,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嚴控新增污染、逐步減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擔責、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
根據要求,到2020年,新疆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區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廣東省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三五”規劃》
根據規劃,到2020年,廣東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減少,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涉重金屬行業綠色發展水平顯著提升。在強化源頭防控,優化行業布局;深化綜合治理,推動綠色轉型;狠抓重點區域,改善環境質量;強化風險管控,保障環境安全;加強能力建設,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法規政策,健全長效機制;強化公眾參與和監督等6方面作出具體說明。
《青海省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總體要求:分解土壤污染防治目標任務,落實土壤環境污染防治責任,構建土壤污染防治體系;開展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完善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網絡,實施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推進土地安全利用。控制指標為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與2013年相比下降5%。
《河南省清潔土壤行動計劃》
該計劃給河南省土壤防治繪制了“時間表”和“路線圖”,提出了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到2020年底都要達90%以上,2030年底都要達95%以上。
(轉載自“百家號”)